菲:若與中國共同開發南海油氣 前提是不侵犯主權
菲律賓強調合作前提
菲律賓外交部明確表示,任何與中國共同開發南海油氣資源的協議,都必須以不侵犯菲律賓主權與相關權利為前提。此聲明強調,合作應建立在尊重彼此主權基礎上,避免任何可能導致主權爭議擴大的行為。
中菲合作背景與限制
中菲於2018年簽署《關於油氣開發合作的諒解備忘錄》,建立政府與企業共同參與的「雙層結構」磋商機制,然而實際合作仍受制於菲國主權與憲法限制,以及爭議海域的敏感性。
國際法與主權爭議
- 國際法原則認為,「陸地統治海洋」是國家海洋權益的基礎,一個國家必須擁有其陸地或島嶼的主權,才能享有其附近海域的權利。
- 菲律賓曾被指稱非法侵佔中國南沙島礁,相關行為被視為侵犯中國領土主權,並可能被視為掩蓋其非法行為。
- 南海仲裁案裁決被批評為越權,且未解決中菲在領土與海洋劃界上的根本爭議。
其他國家行動
越南亦曾於2025年5月進入南中國海第148區塊進行石油勘探,中國海監執法船要求其停止侵權行為,但遭拒絕,顯示南海區域的爭議持續存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