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錫悅涉妨礙逮捕案二審判決出爐 刑期由5年加重至7年
二審判決重點
根據《韓聯社》報導,尹錫悅在一審被判有期徒刑5年,二審將刑期加重2年,最終判處7年有期徒刑,但仍低於特別檢察官團求刑的10年。
判決背景
南韓前總統尹錫悅被控在2024年短暫宣告戒嚴後,涉嫌阻礙調查人員執行逮捕令與妨害司法。首爾高等法院於29日作出二審判決,判處尹錫悅7年有期徒刑。
法院判決理由
主審法官指出,尹錫悅的行為理應受到嚴厲譴責,鑑於案情嚴重且證據確鑿,因此加重刑罰至7年。
相關法律程序
- 2025年1月16日,首爾中央地方法院一審判處尹錫悅有期徒刑5年。
- 特別檢察官團隨即提出抗訴,要求改判10年。
- 2025年4月6日,特檢團提請二審法庭判處尹錫悅10年有期徒刑。
- 最終二審判決維持一審有罪部分,並改判多數原本無罪的罪名為有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