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動用總統警衛阻撓逮捕 法院認定尹錫悅「指示亮槍」!二審加重判7年
案件背景與判決重點
南韓前總統尹錫悅因涉嫌動用總統警衛體系阻撓調查機關執行逮捕等罪名,一審遭判處有期徒刑5年。案件進入二審,首爾高等法院於29日宣判,依妨害公務等罪名,將刑期加重為7年有期徒刑。
法院認定關鍵事實
法院認定,尹錫悅在2024年短暫宣告戒嚴期間,曾指示總統警衛部門「亮槍」以阻撓調查人員執行逮捕,此行為被視為嚴重妨害司法,違反公職人員應遵守的法律義務。
判決依據與爭議點
- 法院強調,高級公職人員犯罪調查處(公搜處)對時任總統涉及濫權的案件具有調查權,且逮捕令合乎法律程序。
- 二審推翻一審部分無罪認定,認為武力阻撓執法行為不可接受,構成妨害公務。
- 法院指出,動用總統警衛體系阻撓逮捕,屬於嚴重違法行為,應依法加重判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