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遭AI取代真的發生了!金融科技陸企主管怒告公司 獲賠120萬元
案件背景
這起案件的當事人是35歲周姓男子,原在一家金融科技企業擔任AI大模型質檢主管,負責對AI與用戶互動生成的答案進行把關,月薪人民幣2.5萬元(約新臺幣10萬元)。他過去的工作內容,就是作為AI大模型的「質檢員」,判斷AI生成內容的正確性與合理性。
公司行為與法律爭議
公司以「AI成本較低」為由,對周姓主管進行降職、降薪,最終直接解聘。法院審理後認定,該公司解約並非因業務裁撤、經營不善或虧損等消極因素,而是單純以AI成本優勢為由,不屬於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客觀情況重大變化」。
法院判決結果
經過勞動仲裁、一審與二審,法院均支持周先生的訴求,認定公司構成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必須向其支付人民幣26萬元(約新臺幣120萬元)的賠償金。
社會意義與影響
此案例被視為全球首例明確裁定「以AI成本為由解僱員工」屬違法的判例,凸顯企業在引入AI時,必須考量勞動法規與員工權益,不能單方面以技術替代為由進行裁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