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遭AI取代真的發生了!金融科技陸企主管怒告公司 獲賠120萬元
案件背景
這起案件的當事人是35歲周姓男子,原在一家金融科技企業擔任AI大模型質檢主管,負責對AI與用戶互動生成的答案進行把關,月薪人民幣2.5萬元(約新臺幣11.6萬元)。
公司行為與法律爭議
公司以「技術升級、AI可勝任」為由,對周姓主管進行調職與降薪,將月薪從2.5萬元降至1.5萬元,後因協商不成,直接解僱。
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後認定,該公司解約並非因裁撤業務、經營不善或減少虧損等消極因素,而是以AI的成本優勢為由,不屬於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客觀情況重大變化」。
法院判決結果
法院最終認定公司違法解聘,須向被裁員工支付人民幣26萬餘元(約新臺幣120萬元)賠償金。
此判決強調,AI尚未達到能實質性替代人類工作的程度,企業不能單憑AI技術進步即作為解僱員工的藉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