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itney Spears 承認駕駛不慎後遭逮捕
事件經過
Britney Spears 在加州於三月的一次執法行動中被查獲,隨後其律師於週一為她提出承認駕駛不慎(reckless driving)的協議。Spears 本人並未出庭,但已承認駕駛違規,並被處以十二個月的監護期與一日監獄刑期,其已實際服刑。
法律處罰
Spears 被判處十二個月的監護期,並因駕駛行為被定為「濕氣駕駛」(wet reckless)違規,此為加州的較輕罪名,避免了實際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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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https://www.bbc.com/news/articles/ce9p09e5vnro?at_medium=RSS&at_campaign=rs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