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12歲中學生製炸藥被捕 若定罪最高可判處監禁14年
事件簡述
香港一名12歲中一學生,被指控涉嫌企圖製造炸藥,於將軍澳公眾地方被捕。該名男童曾將製作炸藥的過程拍攝並上傳至社交平臺,後遭舉報。
法律條文與刑罰
- 根據香港《刑事罪行條例》第55條:任何人製造爆炸品,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14年監禁。
- 根據同條例第54條:任何人企圖導致爆炸,意圖危害生命或財產,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20年監禁。
警方聲明與提醒
警方強調,互聯網並非法外之地,任何人在公眾地方進行危險實驗,均可能觸犯法律。警方呼籲市民「見疑即報」,並提醒家長加強對子女的管教與監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