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高院推翻黎智英詐欺定罪與判刑
案件背景與判決結果
2026 年 2 月 26 日,香港高等法院原訟法庭對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的詐欺案作出重要裁決。高等法院三名法官(黃兆初、彭偉強、彭寶琴)在審理後認為區域法院的裁決有誤,因此裁定黎智英及另一名被告勝訴,撤銷了原來的詐欺定罪與刑罰。
判決細節
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宣讀判決時表示,法院準許上訴,並正式撤銷了黎智英的詐欺定罪與相關刑罰。此判決意味著黎智英無需再就詐欺案服刑,但他此前因違反國安法所判處的 20 年徒刑將繼續執行。
案件時間軸
- 2022 年:黎智英因涉及詐欺案被定罪,判處五年零九個月監禁。
- 2026 年 2 月 26 日:香港高等法院推翻區域法院裁決,撤銷詐欺定罪與刑罰。
- 2026 年 2 月 26 日:黎智英因違反國安法被判處 20 年徒刑(其中 2 年與詐欺案同期執行,餘下 18 年分期執行)。
社會反應
此判決引發廣泛關注,部分人士認為這是香港司法獨立的體現,也有聲音指出黎智英已因國安案重判 20 年,撤銷詐欺刑罰對其整體刑期影響有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