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教師沒收學生手機 要求支付近萬元才歸還
事件經過
泰國曼谷一所學校的教師在學生違規使用手機後,沒收其手機,並要求支付1萬泰銖(約新臺幣9674元)才肯歸還。學生家長認為此行為不合理,認為等同於偷竊,並已報警處理。
法律與規範
根據泰國現行法律,教師並無權沒收學生的個人物品,最多隻能進行暫時保管。教師應在無妨礙學習或教學的情況下,將物品交還給學生或通知監護人領回。若教師長期不歸還或據為己有,可能構成侵佔學生財產,涉及刑事責任。
相關爭議與觀點
- 有報導指出,教師曾提出1500泰銖(約60新元)作為取回手機的費用,但遭學生拒絕。
- 專家認為,學校若未經學生與家長同意,長期沒收學生手機,可能違反教育法規,且侵害學生對個人物品的所有權。
- 教育部相關規定指出,學校收手機不得超過一天,且需與學生及家長討論後通過,否則管理規範不具正當性。
後續發展
雙方在協商後,教師要求學生支付1萬泰銖才願歸還手機,此舉引發社會廣泛討論。學生家長認為教師行為不當,並已向警方提出訴訟,以「侵佔學生財產」為由追究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