彈劾總統有多難?菲參院成功組彈劾法庭審理
臺灣總統彈劾案門檻高,未達三分之二失敗
2026年5月19日,立法院針對總統賴清德的彈劾案進行記名投票表決,結果僅有56位立委贊成,未達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的門檻,彈劾案宣告失敗。根據《憲法增修條文》第4條第7項,彈劾案須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提議、三分之二以上決議,並聲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否則無法成立。
彈劾案需經憲法法庭審理,大法官三分之二同意才生效
彈劾案通過後,須送交司法院大法官組成的憲法法庭審理。根據現行規定,若大法官有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判決彈劾案成立,立法院應諭知總統或副總統立即請辭。在判決確定前,總統不會因此立即去職。
菲律賓參院成功組成彈劾法庭
菲律賓參議院已成功組成彈劾法庭,針對前總統杜特蒂之女、現任副總統的彈劾案進行審理,顯示彈劾程序在國際上亦為重要政治機制。
彈劾與罷免之差異
- 彈劾:由立法機關提出,針對總統或副總統的違法或違憲行為,需經大法官審理後判決成立。
- 罷免:通常針對公職人員的選舉行為,需達一定連署門檻,並經選舉機關審核。
彈劾程序門檻極高,且需經過多層次審查,因此即使在立法院內通過,仍需大法官審理後才會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