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監會等八部門:全面取締境外證券期貨基金經營機構非法跨境經營活動
整治方案總體要求
中國證監會等八部門聯合印發《綜合整治非法跨境證券期貨基金經營活動實施方案》,總體要求是經過2年集中整治,全面取締境外證券期貨基金經營機構非法跨境經營活動,實現“堅決取締非法、穩妥清理存量”的整治目標。
整治對象範圍
整治對象包括:
- 非法跨境經營證券期貨基金業務的境外機構
- 協助境外機構非法跨境經營的境內關聯或合作主體
- 招攬境內投資者的非法中介
- 違法違規發佈信息的互聯網平臺及網絡自媒體等
具體取締措施
禁止境外機構在境內開展證券期貨基金業務相關的營銷招攬活動,以及提供開戶、處理交易指令、資金劃轉等交易服務。同時,對相關主體違反外匯管理、反洗錢、網絡安全和信息管理、個人信息保護等法律法規的行為,一併納入整治範圍。
相關背景與執法案例
中國證監會已針對富途控股、老虎證券等機構的非法跨境展業行為展開整治工作,明確其未經核准面向境內投資者開展跨境證券業務的行為違反《證券法》等法律法規,構成非法經營證券業務。
監管合作機制
中國證監會與境外監督管理機構建立跨境監督管理合作機制,加強監管信息交流和執法合作,督促證券基金經營機構依法履行對境外子公司、參股機構的監管責任。
來源:https://www.panewslab.com/zh/articles/019e4edf-2d2b-773e-a9b1-3e583082d5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