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菲互惠新進展 臺籍配偶在菲滿5年可申請永居
政策內容
菲律賓移民局基於平等互惠原則,正式開放臺灣民眾與菲律賓人結婚後,經5年過渡性居留簽證,即可申請轉換為永久居留簽證,為與菲人結婚並定居菲律賓的臺灣人帶來便利。
雙邊互惠機制
根據菲律賓移民局第JAMV-2025-010號通函,臺灣允許與臺籍人士結婚並在臺灣合法居住連續滿5年的菲人辦理外僑永久居留證(APRC),菲方基於「互惠精神」,決定開放臺籍配偶在菲滿5年後可申請永居。
相關資訊與來源
此政策為臺菲雙方在移民政策上的互惠協議,強化了兩地民眾的居住與生活便利性,並為長期定居者提供穩定的法律保障。
https://www.cna.com.tw/news/aipl/202601150106.aspxhttps://tw.news.yahoo.com/%E5%8F%B0%E8%8F%B2%E4%BA%92%E6%83%A0%E6%96%B0%E9%80%B2%E5%B1%95-%E5%8F%B0%E7%B1%8D%E9%85%8D%E5%81%B6%E5%9C%A8%E8%8F%B2%E6%BB%BF5%E5%B9%B4%E5%8F%AF%E7%94%B3%E8%AB%8B%E6%B0%B8%E5%B1%85-040409542.htmlhttps://udn.com/news/story/6809/92669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