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部門對”拼多多”作出罰款10萬元的處罰決定

稅務部門對”拼多多”作出罰款10萬元的處罰決定

處罰背景

上海尋夢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拼多多母公司)未按照《互聯網平臺企業涉稅信息報送規定》的要求報送涉稅信息,被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企業雖已進行整改,但未在規定期限內完成。

處罰決定

上海市長寧區稅務局依法依規對“拼多多”作出罰款10萬元的處罰決定。

相關法規

《互聯網平臺企業涉稅信息報送規定》於2025年發佈實施,要求平臺企業定期報送涉稅信息,以確保稅務合規。

其他媒體報道

來源:https://www.panewslab.com/zh/articles/f75ebdba-cb1d-4816-81b3-16bc7ef775d8

返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