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北知名電詐家族「明家」 11人遭大陸執行死刑
案件背景與主要罪行
明家犯罪集團為緬北四大家族之一,長期控制果敢地區的軍政經濟命脈,並與地方武裝有深度合作。該集團以電詐為主要收入來源,操作詐騙話術,並夥同其他電詐集團實施嚴重暴力犯罪。
判決與執行細節
明國平、明珍珍等11名主犯於2025年9月29日一審宣判,涉及故意殺人、故意傷害、非法拘禁、詐騙及經營賭場等十餘項罪名。部分被告提出上訴,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於同年11月作出裁定,上訴無效,最終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於近期執行死刑。
根據報導,從定讞到執行僅歷時約兩個月,顯示司法程序高效。
造成的人員傷亡
明家犯罪集團夥同其他電詐集團,故意殺害、故意傷害、非法拘禁涉詐人員,造成中國公民14人死亡、多人受傷。其中,被轉移人員在逃跑過程中遭開槍射擊,導致4人死亡、4人受傷,明珍珍曾指示將屍體埋於明家地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