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為重點摘要,基於 PANews 的報導與相關資訊整理。
- 事件概述:立陶宛央行表示,將歐盟 MiCA 的規範納入國內法後,所有加密資產服務供應商必須於12月31日前提交牌照申請。未取得牌照者自1月1日起不得提供相關服務,否則可能被視為非法經營。
- 監管後果:違規行為可能遭受罰款、網站封禁等處罰,情節嚴重者甚至可能觸犯刑法,最高可判處4年監禁。
- 程序與通知:央行要求尚未繼續經營者盡快通知客戶並完成資產返還與遷移工作。
- 市場情況:官方披露,約370家註冊機構中僅約30家申請牌照,實際活躍約120家。
- 長遠方向:立陶宛有意成為MiCA入駐的「門戶」之一,期以就近監管與法規環境吸引更多業者。
來源:https://www.panewslab.com/zh/articles/8fc8e442-1172-4328-a144-119f4e555e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