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吉隆坡高等法院於 2025 年 12 月 26 日裁決,前總理納吉布·拉扎克因涉入 1MDB 基金案,被判定有罪,涉及四項濫用職權罪及二十一項洗錢罪,與 1MDB 資金相關。
法庭指出,納吉布在任內身兼總理、財政部長及 1MDB 諮詢董事長期間,濫用職權以謀取私利,相關罪行與 1MDB 的資金流向直接相關。
- 被告:納吉布·拉扎克,72 歲
- 控罪:四項濫用職權、二十一項洗錢
- 案件背景:涉及 1MDB 國家投資基金醜聞
馬來西亞吉隆坡高等法院於 2025 年 12 月 26 日裁決,前總理納吉布·拉扎克因涉入 1MDB 基金案,被判定有罪,涉及四項濫用職權罪及二十一項洗錢罪,與 1MDB 資金相關。
法庭指出,納吉布在任內身兼總理、財政部長及 1MDB 諮詢董事長期間,濫用職權以謀取私利,相關罪行與 1MDB 的資金流向直接相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