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檢察官指責穩定幣法案縱容加密公司從欺詐中獲利
法案缺陷與監管缺失
紐約州總檢察長Letitia James及曼哈頓地區檢察官Alvin Bragg等多名檢察官聯合致信聯邦參議員,批評美國穩定幣監管法案《GENIUS Act》存在嚴重缺陷,指出該法案雖為穩定幣建立了類似銀行的準備金要求,卻缺乏強制要求公司將被盜資金返還受害者的條款。
助長髮行商膽量與法律掩護
檢察官強調,這種監管缺失將“助長穩定幣發行商的膽量”,甚至為其在主動決定繼續控制被盜資金而非返還受害者時提供法律掩護,構成對欺詐受害者的嚴重忽視。
主要發行商具體行為
- Tether:雖有能力凍結可疑的USDT交易,但僅在與聯邦執法機構合作時進行個案處理,缺乏系統性行動。
- Circle:即使在同意凍結資金後,仍傾向於持有而非返還給受害者,並通過投資這些底層資產賺取利息,形成拒絕執法部門要求的“明確的”經濟誘因。
法案允許規避關鍵監管
檢察官進一步指出,該法案雖賦予穩定幣合法性,卻允許發行公司規避打擊恐怖主義融資、洗錢及加密欺詐所需的關鍵監管要求,存在重大合規風險。
來源:https://www.panewslab.com/zh/articles/f3301396-378d-4ad9-9e04-385bbd6cc8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