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前總理納吉布因1MDB案被判處15年監禁

馬來西亞法院於周五就涉及國家基金1MDB的案件,判決前總理納吉布·拉扎克因濫用職權及洗錢等多項罪名成立。

法院裁定納吉布就四項濫用職權罪分別判處15年監禁,對涉及的21項控罪判處每項5年監禁。

此案是1MDB醜聞的一部分,長期受關注的政治與金融案件。

來源:https://www.reuters.com/world/asia-pacific/malaysias-ex-pm-najib-ordered-serve-15-years-jail-1mdb-case-2025-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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