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女揹包客因租屋糾紛被判逾6年徒刑 當庭哭鬧咆哮
案件背景
一名33歲的臺灣洪姓女揹包客,於2024年在澳洲墨爾本因與租屋房東及室友發生糾紛,逐步演變為縱火、勒索、危險駕駛及危害他人安全等嚴重罪名。
判決結果
2024年本月4日,該案件在澳洲法院正式宣判,洪女被判處6年2個月有期徒刑,須服刑4年後方可申請假釋。
事件經過
根據報導,洪女在被驅逐出墨爾本東南區合租屋後,陷入狂怒狀態,開始採取一系列極端行為,從扔雞蛋、潑熱水,逐步升級至破壞車輛、縱火燒房與意圖開車撞室友,最終引發嚴重公共安全事件。
司法反應
澳洲法官葛文(Carolene Gwynn)在庭上嚴厲表示,洪女的行為已嚴重危害他人安全,並對社會造成重大影響,因此判決其長達6年2個月的有期徒刑,並附加罰款及吊銷駕照。
社會反應
此事件引發澳洲社會廣泛關注,媒體報導指出,該名揹包客雖為臺灣人,但其行為已超出個人情緒範疇,被視為「地獄室友」案例,並成為澳洲社會對合租關係與個人行為規範的反思議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