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新:中國政府允許境內資產境外發行RWA,監管框架公佈
監管框架公佈
2026年2月6日,中國人民銀行聯合國家發改委、工信部、公安部、市場監管總局、金融監管總局、證監會、外匯局八大部門,發佈了《關於進一步防範和處置虛擬貨幣等相關風險的通知》,首次為境內資產境外發行資產支持證券代幣(RWA)建立了明確的監管框架。
監管職責分工
根據《關於境內資產境外發行資產支持證券代幣的監管指引》:
- 外債類RWA 歸為國家發改委監管。
- 股權類RWA、資產證券化類RWA 歸為證監會監管。
- 其他形式RWA,由證監會會同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監管。
與傳統境外融資業務一樣,境外RWA也涉及到境外募集資金匯回境內問題,由外匯局監管。
監管原則
監管部門對現實世界資產(RWA)代幣化採取“境內嚴禁、境外嚴管”的原則,金融監管部門、行業主管部門以及地方政府將嚴厲打擊借RWA之名的各類炒作行為。
戰略建議
分析指出,去香港持牌交易所發幣融資,更符合中國的戰略目的。目前港交所擁有對香港股票市場的專營權,應當也開放持牌加密貨幣交易所開展以股權為底層資產的代幣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