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譴責香港商人吉米·萊「嚴厲」判決
臺灣政府譴責判決並呼籲釋放
臺灣政府於週一譴責香港媒體大亨吉米·萊所獲「嚴厲」判決,並呼籲其獲釋。
判決背景與反應
吉米·萊因涉嫌違反香港《國家安全法》的串謀與煽動罪名,於週一被香港法院判處20年監禁。多個國際人權組織與媒體團體批評此判決「實際上等同於死刑」,認為其嚴重侵犯個人自由與法治原則。
國際社會反應
- 《美國新聞》報導指出,吉米·萊的判決不僅剝奪其個人自由,也嚴重侵犯了自由表達的權利。
- 《英國廣播公司》(BBC)指出,該判決被視為對香港自由媒體環境的重大打擊。
- 《The Daily Star》與《The Mountaineer》均強調,20年監禁對一位78歲長者而言,已近乎「實際死刑」。
臺灣立場
臺灣方面不僅譴責此判決,更表達「深切遺憾」,認為此類判決違反國際人權標準,並呼籲香港司法體系應保障基本自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