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遭判20年有期徒刑 中國外交部喊支持、要他國別幹預香港司法

黎智英遭判20年有期徒刑 中國外交部喊支持、要他國別幹預香港司法

判決重點

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嫌違反國安法,香港最高法院9號宣判,裁定黎智英是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的幕後推手,罪行重大,重判他20年有期徒刑。黎智英旗下8名員工則被判處6年3個月到10年監禁不等。

中國外交部立場

中國外交部表示,黎智英是中國公民,且為一系列「反中亂港」事件的主要策劃者和參與者,其行為違反國安法,理應受到嚴懲。同時,外交部強調支持香港司法判決,並敦促他國不要幹預香港司法事務。

國際反應

黎智英案引發國際關注,部分媒體與政黨呼籲釋放黎智英,認為其判決形同宣告香港作為「自由燈塔」的價值受到嚴重衝擊。美國國會個別政客亦被指支持黎智英,中國外交部駐港公署則批評相關人士幹預此案,要求停止幹預。

案件背景

黎智英自2020年8月首次被捕,同年12月起被還押,至今已關押逾5年。根據《香港國安法》,「勾結外國勢力罪」最高可判終身監禁。法院判詞指出,黎智英長期憎恨國家,以「幫助港人」為藉口,請求美國推翻中共政權。

來源:https://tw.news.yahoo.com/%E9%BB%8E%E6%99%BA%E8%8B%B1%E9%81%AD%E5%88%A420%E5%B9%B4%E6%9C%89%E6%9C%9F%E5%BE%92%E5%88%91-%E4%B8%AD%E5%9C%8B%E5%A4%96%E4%BA%A4%E9%83%A8%E5%96%8A%E6%94%AF%E6%8C%81-%E8%A6%81%E4%BB%96%E5%9C%8B%E5%88%A5%E5%B9%B2%E9%A0%90%E9%A6%99%E6%B8%AF%E5%8F%B8%E6%B3%95-0912260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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