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非法交易平臺與電詐分子開展虛擬貨幣買賣,中國安徽警方跨省追捕
案件背景
2025年6月,安徽省合肥新站區一名男子點擊手機上的不明彈窗廣告,下載了一款交友軟件,隨後被以「修復賬號」可參與同城約會為幌子的詐騙團伙誘導參與刷單,一步步陷入圈套。最終,被哄騙至線下指定地點交付黃金,被騙金額達26萬元。
資金鍊條與洗錢行為
新站分局民警在偵辦此案時,敏銳發現案件背後存在一條資金轉移鏈條——一名虛擬貨幣「承兌商」正暗中為詐騙團伙「洗白」贓款,涉嫌洗錢犯罪。
2025年6月7日,犯罪嫌疑人劉某通過某非法虛擬貨幣交易平臺出售虛擬貨幣後,一筆涉案資金匯入其個人銀行賬戶,而這筆資金正是受害人程某某被騙款項的一部分。劉某在收到贓款後,明知資金來源可疑,仍迅速將其提現至個人微信賬戶,其行為已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
犯罪經過與偵辦過程
劉某自2020年起涉足虛擬貨幣交易領域,企圖通過快速斂財實現財富積累。為規避監管,他通過境外聊天軟件秘密聯繫上游買家,並在多個非法交易平臺與電詐分子頻繁開展虛擬貨幣買賣。
2026年1月15日,合肥新站公安抓捕組連夜奔赴四川,在劉某藏匿所在地將其抓獲歸案。經審訊,劉某對違法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法律定性與後續
劉某的行為已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其利用虛擬貨幣交易平臺為詐騙團伙提供洗錢服務,嚴重擾亂金融秩序,將依法接受法律嚴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