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最新涉臺禁詞出爐!兩岸三地也不準講
禁用詞重點說明
中國官媒《新華社》近日公佈新一批「新聞報導禁用詞」,針對涉及港澳臺及領土主權部分,新增13條規範。
主要禁用表述
- 不得將海峽兩岸和香港並稱為「兩岸三地」,應改稱「臺灣與祖國大陸」或「香港、澳門與內地」。
- 不得使用「中臺」、「中港」等並列稱呼,因暗示對等地位,違反主權原則。
- 「臺灣」與「祖國大陸(或大陸)」為對應概念,不得混淆或並列。
- 應將「港澳臺遊客來華旅遊」改稱為「港澳臺遊客來大陸(或內地)旅遊」。
- 不得使用「福爾摩沙」等稱謂,以避免誤導或淡化主權。
其他相關規範
文件亦強調,對臺灣相關表述應使用「臺灣當局」或「臺灣方面」,不得使用「中華民國」稱謂,亦不得提及相關紀年、旗幟、徽章與歌曲。
發布背景
此批禁用詞以1949年10月1日為分水嶺,強調中國政府對臺灣的主權,並規範媒體用語以維護國家統一與領土完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