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大通過「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獨尊漢語 挨批加強同化、打壓少數民族母語
法律重點與內容
中國第14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4次會議於12日表決通過《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該法明確以普通話(漢語)為優先,降低其他少數民族語言的地位,並強調推動「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
爭議與批評
- 批評人士指出,該法透過教育、宗教與社會環境的規範,強化漢語的主導地位,可能進一步侵蝕少數民族語言與文化。
- 人權倡導者認為,此舉將導致少數民族身份認同被削弱,並對蒙古語、藏語、維吾爾語等母語的生存空間造成嚴重衝擊。
- 德國之聲與對華援助新聞網等媒體指出,此法實質上固化了漢語取代少數民族語言的政策,形成系統性語言壓迫。
國際反應
國際人權組織與媒體如BBC、DW、RFI等均關注此法,認為其可能違反少數民族語言與文化權利,並呼籲國際社會關注中國境內少數民族的權益。
歷史背景
中國政府自2020年起在內蒙古等地強推獨尊漢語教學政策,曾引發蒙古族強烈抗議。現行法律被視為此趨勢的法理化與制度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