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方現可要求手機密碼以應對新國家安全法
重點摘要
根據最新規定,香港警方現可在懷疑有人違反廣泛的國家安全法時,要求個人提供手機或電腦的密碼。
若個人拒絕配合,最高可被罰款港幣10萬元,並面臨最多一年的監禁。
相關法規與背景
此舉是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條例》(NSL)實施後的規定,該條例賦予警方搜查及扣押電子設備的權力。
根據《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43條,相關部門可對電子設備進行搜查與扣押,以調查涉嫌違法行為。
國際關注與反應
此舉引發國際社會關注,包括美國國務院在2024年3月發布的《香港政策法案報告》中指出,香港警方可要求被視為「外國代理人」的團體提供資訊。
此外,多個國際媒體與研究機構亦關注此法對香港網絡自由與媒體環境的影響。
來源連結
- BBC新聞文章
- BBC世界新聞推特貼文
- 香港警方公告
- 華盛頓大學研究報告
- 香港國家安全法註釋網頁
- 美國國務院2024年香港政策法案報告
- AP新聞解釋文章
- 紐約時報報導
- 自由之家報告
- 香港法例A305條例
來源:https://www.bbc.com/news/articles/ce8j9yj52lro?at_medium=RSS&at_campaign=rs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