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港警再擴權:拒交手機密碼可判刑一年

國安法港警再擴權:拒交手機密碼可判刑一年

細則即日生效,強制要求提供電子設備密碼

港版《國安法》實施細則已即日生效,其中最受爭議的是,授權港警可要求任何人交出手機、電腦等電子設備的密碼供查驗,若不從,恐遭監禁1年。

違者將面臨監禁與罰款

根據新修訂細則,警務人員可要求任何指明人士提供所需的密碼或其他解密方法,「不遵從提供密碼等要求屬犯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罰款10萬元及監禁1年。

擴張執法權力,涵蓋境外勢力代理人

新規亦針對港府認定的「境外勢力代理人」進行規管,強化對政治異見者的監控與執法權力。

政府強調不影響市民正常生活

政府表示,此舉符合《基本法》精神,有助於維護社會安全,並強調不會影響市民的正常生活。

相關新聞連結

來源:https://tw.news.yahoo.com/%E5%9C%8B%E5%AE%89%E6%B3%95%E6%B8%AF%E8%AD%A6%E5%86%8D%E6%93%B4%E6%AC%8A-%E6%8B%92%E4%BA%A4%E6%89%8B%E6%A9%9F%E5%AF%86%E7%A2%BC%E5%8F%AF%E5%88%A4%E5%88%91-%E5%B9%B4-151800640.html

返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