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重判20年後 香港國安法再修嚴:不交手機密碼可判1年

黎智英重判20年後 香港國安法再修嚴:不交手機密碼可判1年

香港政府公佈國安法實施細則強化電子設備取證權

香港政府於23日公佈修訂後的《港區國安法》實施細則,新增有關電子設備的補充條文,規定受調查人士若拒絕提供手機或電腦密碼,即屬刑事犯罪,最高可處以1年徒刑,並處港幣10萬元罰款。

拒絕提供密碼屬犯罪行為

根據新規,執法人員可要求任何人士提供手機、電腦或其他電子設備的「密碼或解密方式」,若拒絕提供,將被視為違法行為,依法可判處1年監禁。

相關案例與背景

78歲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因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名成立,於2026年2月被判囚20年,為港版《國安法》生效以來最嚴厲判決。

同案8名被告分別被判刑6年3個月至10年,其中前蘋果日報主筆馮偉光已提出刑期上訴。

社會反應與關注

黎智英案引發社會廣泛關注,支持者在法庭外高聲呼喊表達不滿,外界亦關注此類判決對個人自由與權利的影響。

來源:https://tw.news.yahoo.com/%E9%BB%8E%E6%99%BA%E8%8B%B1%E9%87%8D%E5%88%A420%E5%B9%B4%E5%BE%8C-%E9%A6%99%E6%B8%AF%E5%9C%8B%E5%AE%89%E6%B3%95%E5%86%8D%E4%BF%AE%E5%9A%B4-%E4%B8%8D%E4%BA%A4%E6%89%8B%E6%A9%9F%E5%AF%86%E7%A2%BC%E5%8F%AF%E5%88%A41%E5%B9%B4-0045556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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