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國安法新規上路面臨調查須配合解鎖3C

港國安法新規上路面臨調查須配合解鎖3C

新規重點內容

香港政府於23日公佈修訂的「港區國安法」實施細則,新增有關電子設備的補充條文,規定若需接受調查,涉及手機或電腦等3C產品時,須提供密碼,否則將構成刑事犯罪。

違規後果

根據新規,若拒絕提供手機或電腦密碼、相關解密資料或虛假提供資訊,即屬違法,最高可處以1年徒刑及罰款10萬元。

執法範圍與適用對象

此新規適用於所有「指明人士」,在國安案件調查中,警方可依法要求提供電子設備的密碼或解密方法,並強調若拒絕配合,即視為刑事犯罪。

相關報導與來源

來源:https://tw.news.yahoo.com/%E6%B8%AF%E5%9C%8B%E5%AE%89%E6%B3%95%E6%96%B0%E8%A6%8F%E4%B8%8A%E8%B7%AF-%E9%9D%A2%E8%87%A8%E8%AA%BF%E6%9F%A5%E9%A0%88%E9%85%8D%E5%90%88%E8%A7%A3%E9%8E%963c-043207004.html

返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