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臺功能屬”產品缺陷”:首例Meta和YouTube被判對科技成癮負有責任

平臺功能屬”產品缺陷”:首例Meta和YouTube被判對科技成癮負有責任

美國法院裁定Meta與YouTube對科技成癮負法律責任

2026年3月25日,美國洛杉磯法院的陪審團認定,Meta和谷歌應為原告KMG(一名20歲女性的縮寫)的「社交媒體成癮」及由此導致的抑鬱、焦慮負責,判決兩家科技公司賠償600萬美元。

指控內容包括產品設計導致成癮

這些指控包括:過失罪、未能警告用戶已知危險,以及蓄意透過產品設計讓兒童對平臺成癮。針對原告的訴訟,法院認為Meta與YouTube在設計功能上存在缺陷,使用戶容易陷入持續使用,進而對心理健康造成傷害。

科技產品設計需承擔道德與法律責任

專家指出,雖然科技公司強調用戶自主選擇,但若產品設計刻意強化成癮機制(如無限滾動、獎勵系統等),則可能構成「產品缺陷」,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與道德責任。

來源:https://m.36kr.com/p/3745373781488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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