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部擬為401(k)另類資產投資提供審慎義務安全港
新規草案核心內容
美國勞工部下屬Employee Benefits Security Administration(EBSA)提出《Fiduciary Duties In Selecting Designated Investment Alternatives》新規草案,擬就ERISA下受託人在為參與者自主投資型個人賬戶計劃(如401(k))選擇指定投資選項時的「審慎義務」提供澄清與安全港。
允許投資的另類資產範圍
- 私募股權
- 對沖基金
- 不動產
- 數字資產
- 商品
- 基礎設施
- 終身收入策略
評估標準與考量因素
草案明確引入六大考量因素,包括績效、費用、流動性、估值、基準與複雜度,以協助受託人進行審慎判斷。
司法尊重與訴訟風險降低
在符合安全港程序的前提下,法院將對受託人的判斷給予較高程度的司法尊重,以降低訴訟風險,並鼓勵計劃在合理前提下配置另類資產。
政策背景與目的
該提案落實了特朗普此前的行政命令,旨在為計劃受託人建立「安全港」制度,降低其因引入私募股權、加密貨幣等另類資產而面臨的監管負擔和訴訟風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