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積金新政今日起施行 調整後的個人繳存比例最高不超過12%
政策主要內容
自2026年4月1日起,深圳住房公積金政策實施新規定,職工個人繳存比例最高不超過12%。單位及職工的繳存比例下限各為5%,上限各為12%。
靈活就業人員覆蓋範圍擴大
此次政策修訂擴大了靈活就業人員的覆蓋範圍,允許其按照自願繳存協議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並可在單位繳存比例基礎上,自願申請提高個人繳存比例。
自願提高繳存比例機制
職工可在每個住房公積金年度(當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內,自願申請一次提高個人繳存比例,最高不超過12%。此舉旨在提升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增強職工住房保障能力。
貸款與提取政策優化
新政策進一步優化住房公積金貸款與提取機制,包括:職工單獨申請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60萬元;租房提取無需備案;首付可直接使用公積金支付,有效緩解住房壓力。
政策實施背景
該新政旨在回應市民對住房保障的實際需求,通過提升繳存靈活性與貸款支持,打破“躺平”困境,推動住房公積金制度更貼近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