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法律大改革:離婚夫妻可共享子女監護權 終結百年「單一親權制」
新《民法》實施「共同親權」條款
日本正式實施新《民法》「共同親權」條款,離婚夫妻可協議共享子女監護權,結束長達百年的「單一親權制」。此變革自2026年開始實施,是日本家庭法史上重大轉折。
父母須以子女最佳利益為前提
根據修法內容,無論婚姻是否持續,父母都必須以「子女最佳利益」為前提,相互尊重並合作,共同參與子女的養育與決策。
已離婚者亦可申請變更親權
即使已經離婚並採單獨親權,也可向家庭裁判所申請變更為共同親權,顯示制度調整具有彈性與實務可行性。
家暴情形下不允許共同親權
若存在家暴或虐待情形,將不被允許取得共同親權,以確保兒童安全與權益。
社會影響與爭議
此變革被視為有助於減少父母綁架案件,並改善離婚後子女的成長環境。然而,家暴受害者仍擔憂安全風險,相關議題仍需進一步關注與規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