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DIC 提出規範穩定幣發行者之規則,落實 GENIUS 法案通過後之執行
背景與法規依據
美國聯邦存款保險公司(FDIC)已提出規範草案,用以實施《GENIUS 法案》(Guiding and Establishing National Innovation for US Stablecoins Act)所規定的穩定幣發行者申請評估程序。該法案於2025年7月18日通過,確立了穩定幣活動的監管架構。
規則重點內容
- FDIC 提出的新規則將建立「被許可之支付穩定幣發行者」(Permitted payment stablecoin issuers)的程序,並納入《12 CFR 303.252》條款下,作為其決策過程的依據。
- 規則涵蓋銀行子公司成為穩定幣發行者的申請流程,明確規定申請要求與審批標準。
- 該規則是 FDIC 首次針對 GENIUS 法案所採取的行動,旨在建立穩定幣發行的清晰途徑。
監管範圍與適用對象
此規範主要適用於由 FDIC 監管之銀行的子公司,並允許信用合作社服務組織作為適當的子公司參與穩定幣發行。
相關機構與發展動態
美國儲備銀行(OCC)亦提出相關規範,擴展 GENIUS 法案對穩定幣持有人支付利息或報酬的禁止規定,顯示跨機構對穩定幣監管的積極推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