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央行等八部門:任何單位和個人投資虛擬貨幣、現實世界資產代幣及相關金融產品,損失由其自行承擔
政策核心內容
中國人民銀行等八部門發佈關於進一步防範和處置虛擬貨幣等相關風險的通知,明確指出:
- 任何單位和個人投資虛擬貨幣、現實世界資產代幣及相關金融產品,違背公序良俗的,相關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由此引發的損失由其自行承擔。
- 涉嫌破壞金融秩序、危害金融安全的,由相關部門依法查處。
- 違反本通知規定開展虛擬貨幣、現實世界資產代幣化相關非法金融活動,以及為相關業務提供服務的,依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 對於明知或應知境外主體非法向境內提供虛擬貨幣、現實世界資產代幣化相關服務,仍為其提供協助的境內單位和個人,依法追究有關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執法與監管措施
公安部、中國人民銀行、市場監管總局、金融監管總局、中國證監會等部門,以及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將依法嚴厲打擊虛擬貨幣、現實世界資產代幣化相關的詐騙、洗錢、非法經營、傳銷、非法集資等違法犯罪活動。
地方金融管理部門、國務院金融管理部門分支機構和派出機構等相關部門,將依法及時調查認定、妥善處置相關問題線索,並嚴肅追究有關單位和個人的法律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延伸監管措施
網信、電信主管和公安部門將根據金融管理部門移送的問題線索,及時依法關閉和處置開展虛擬貨幣、現實世界資產代幣化相關業務活動的網站、移動應用程序(含小程序)等平臺。
金融機構、互聯網企業不得為虛擬貨幣、現實世界資產代幣化相關業務提供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