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第安納州通過法案,允許公共退休金投資比特幣
法案通過與核心內容
印第安納州近日通過第 1042 號法案(HB 1042),正式允許公共退休金基金投資比特幣及相關 ETF。此舉使印第安納州成為美國第 8 個通過類似法案的州,與包括加州、德州等七個州並列。
該法案由共和黨議員 Kyle Pierce 起草,規定某些州運行的公共確定提款計劃(defined contribution plans)必須在 2027 年 7 月前提供比特幣投資選項。印第安納州州長 Mike Braun 已簽署該法案使其成為法律。
投資範圍與限制
根據法案內容,公共退休金計劃可投資的數位資產包括:
- 比特幣(Bitcoin)
- 比特幣交易對(Spot Crypto ETFs)
然而,法案同時針對比特幣交易所(Crypto ATMs)實施了禁令,理由是這些設備存在欺詐風險,旨在保護退休資金參與者的利益。
影響與展望
此法案標誌著印第安納州在數位資產整合上的重大轉折點。隨著法律強制要求部分退休金計劃提供比特幣投資選項,預計將推動更多退休資金流入加密貨幣市場。此舉不僅反映美國各州對區塊鏈技術的接受度提升,也顯示公共部門對數位資產作為投資組合一部分的認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