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等八部門:在境內開展現實世界資產代幣化活動應予以禁止

央行等八部門:在境內開展現實世界資產代幣化活動應予以禁止

政策背景與重點內容

中國人民銀行等八部門發佈關於進一步防範和處置虛擬貨幣等相關風險的通知,明確指出在境內開展現實世界資產代幣化活動,以及提供有關中介、信息技術服務等,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擅自公開發行證券、非法經營證券期貨業務、非法集資等非法金融活動,應予以禁止。

適用範圍與例外情況

該規定適用於境內所有開展現實世界資產代幣化活動的主體,包括直接參與或提供中介、信息技術服務的機構與個人。然而,經業務主管部門依法依規同意,並依託特定金融基礎設施開展的相關業務活動除外。

境外服務限制

境外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向境內主體提供現實世界資產代幣化相關服務,以防止跨境非法金融活動的滲透與擴散。

相關法規與執法強調

金融機構(含非銀行支付機構)不得為未經同意的現實世界資產代幣化相關業務以及相關金融產品提供託管、清算結算等服務。有關中介機構、信息技術服務機構亦不得提供相關支持服務。

來源:https://www.panewslab.com/zh/articles/37963c2b-bcd6-4321-8060-4e41fc852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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