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阿拉巴馬州聯邦法官駁回指控幣安涉嫌資助恐怖主義的訴訟

美國阿拉巴馬州聯邦法官駁回指控幣安涉嫌資助恐怖主義的訴訟

案件背景

該訴訟由哈馬斯和巴勒斯坦伊斯蘭聖戰組織襲擊事件的受害者及其家屬提起,依據《反恐怖主義法》等法律尋求賠償。訴狀超過100頁,包含數百項指控,但反覆將被告歸為一類,未明確指稱各實體涉嫌採取的具體行動。

法院裁決

美國阿拉巴馬州聯邦法官裁定原告的起訴不符合聯邦訴狀的基本標準,認定其修正訴狀在法律和事實上存在缺陷,屬於典型的「散彈槍訴狀」——將多個被告與原告混為一談,未將具體指控與特定當事方明確關聯。

後續安排

法官給予原告至4月10日提交修訂訴狀的期限。若未能在期限內糾正缺陷,案件將被正式駁回。

相關資訊

  • 其他法院類似裁決:美國紐約南區聯邦地區法院亦曾駁回針對幣安及創始人趙長鵬(CZ)的反恐訴訟,法院認定原告未能證明幣安或趙長鵬蓄意支持或參與恐怖主義相關活動。
  • 幣安官方回應:幣安表示,其交易活動並未協助或支持恐怖主義,且任何聲稱可「上幣安」的個人或機構均為詐騙,將嚴厲打擊並列入黑名單。

來源:https://www.panewslab.com/zh/articles/019ce493-df22-74de-abc8-50c7ff7761f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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