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SEC發佈代幣化證券指南,將其納入聯邦證券法律監管範疇
監管框架與分類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發佈由公司金融部、投資管理部以及交易與市場部提供的指南,明確代幣化證券屬於聯邦證券法律定義的「證券」範疇,需承擔相應的註冊、披露及其他義務。
SEC將代幣化證券分為「發行人贊助」和「第三方贊助」兩大類:「發行人贊助」模式將區塊鏈直接整合至所有權記錄;「第三方贊助」則涉及第三方託管基礎證券併發行代幣化權利,或發行提供合成敞口的「掛鉤證券」。
政策背景與目標
此次指南發佈是SEC主席Atkins建立「代幣分類法」工作的一部分,旨在配合美國立法者正在推進的市場結構法案,為加密資產類別提供明確的監管框架。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強調,監管是由證券的法律性質決定的——而不是其代幣化形式,此舉有助於終結長期監管模糊狀態,為市場提供清晰指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