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SEC發佈關於代幣化證券的聲明,明確分類方式與法律適用範圍
代幣化證券定義與分類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發佈聲明,對代幣化證券的分類與法律適用提供了官方解釋,以明確聯邦證券法對加密資產的適用性。
聲明將「代幣化證券」定義為以加密資產形式體現的、所有權記錄全部或部分通過加密網絡維護的金融工具。
發行方發起的代幣化證券
發行方將區塊鏈整合至其股東名冊系統,使鏈上資產轉移直接對應股權變更。SEC強調,證券的發行形式不影響證券法的適用,所有發售與銷售均需註冊或取得豁免。
第三方發起的代幣化證券
第三方發起的代幣化證券主要分為兩類模型:
- 託管型代幣化證券:第三方發行代表底層證券的加密資產,該資產代表持有人對託管中底層證券的權益。
- 合成型代幣化證券:第三方發行自身證券的加密資產以提供合成敞口,此類資產可能屬於掛鉤證券或證券類互換。
SEC強調,第三方代幣化產品可能引入額外對手方和破產風險,並在部分情況下適用更嚴格的證券型掉期監管規則。
證券類互換的監管要求
SEC特別指出,向非合格合約參與者發售代表證券類互換的加密資產,必須進行證券法註冊並在國家證券交易所交易。
判斷一個加密資產金融工具是否屬於證券類互換,應基於其經濟實質而非名稱。SEC表示已準備好就相關問題與市場參與者進行溝通。
來源:https://www.panewslab.com/zh/articles/dfec8bd6-d245-40ad-beb9-77170324ff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