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證監會:虛擬資產持牌機構需於2月2日前過渡至新可疑交易報告平臺
政策背景與實施時間
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於2026年1月26日發佈通函,要求持牌法團、獲證監會發牌的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及相關實體(統稱「持牌機構」)須在2026年2月2日或之前,完成向聯合財富情報組開發的全新可疑交易報告平臺——「第二代可疑交易報告及管理系統」(STREAMS 2)的過渡。
平臺功能與提交方式
STREAMS 2平臺將取代現有系統,以提升自動化分析能力,強化對可疑交易報告的處理效率。自2026年2月2日起,STREAMS 2將成為提交可疑交易報告的唯一渠道。
持牌機構可採用XML格式、指定PDF格式或在線表格方式提交報告,以確保數據格式的標準化與系統兼容性。
監管意義
此舉措是香港虛擬資產監管框架逐步完善的重要一環,旨在加強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措活動,提升金融情報的收集與分析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