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pple 推動 MiCA 規範在歐洲的通過,以盧森堡電子錢機構許可為關鍵
盧森堡初步批准提升歐洲擴張目標
Ripple 在獲得盧森堡電子錢機構(EMI)初步許可後,進一步強化其在歐洲的業務擴張目標,此舉緊接其英國授權之後,並支持其朝向完全符合 MiCA 規範的進程。
透過盧森堡子公司推動歐洲市場進入
Ripple 已確認其意圖申請歐洲經濟區(EEA)擴張所需的「市場在加密資產」(MiCA)許可,並透過其在盧森堡註冊的子公司 Ripple Payments Europe S.A. 進行推動。
EMI 許可將實現跨歐洲市場服務
根據產業來源,Ripple 已申請在盧森堡取得電子錢機構(EMI)許可,此許可將使其能在所有 30 個歐洲經濟區國家提供服務,並透過 MiCA 的「通行權」(passporting)機制實現跨區域業務。
盧森堡為 MiCA 規範執行核心
盧森堡已指定其金融監管局(CSSF)為 MiCA 規範的主管機關,因此在盧森堡取得一項許可,即可為歐洲各國的服務提供通行權,成為 Ripple 在歐洲市場擴張的關鍵。
來源:https://cointelegraph.com/news/ripple-luxembourg-e-money-approval-europe-pu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