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修訂銀行間債券市場三項規章,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
主要修訂內容
中國人民銀行發佈第4號令,決定自2026年7月1日起修改《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金融債券發行管理辦法》《銀行間債券市場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管理辦法》《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登記託管結算管理辦法》部分條款。
關鍵調整與變化
- 刪除部分原有條款,以簡化監管結構。
- 統一將“中央結算公司”等表述調整為“債券中央存管機構”,提升術語一致性。
- 明確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銀行間市場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為指定債券登記託管結算機構。
- 細化上述機構在債券登記、託管、結算、信息披露支持及質押登記等方面的職能。
- 強化信息共享機制,推動穿透式監管,提升市場透明度與監管效能。
背景與意義
此次修訂旨在規範銀行間債券市場運作,適應市場發展需求,提升市場運行效率與監管能力,確保債券市場穩健運行。
來源:https://www.panewslab.com/zh/articles/019e4f4e-0b90-7089-86a0-be2551dba13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