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開展首批商品住房“以舊換新” ,22個樓盤參與
政策背景與目標
近日,佛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印發《關於組織開展首批商品住房“以舊換新”工作的通知》,創新推出“貨幣購房+以房換房”新模式,旨在滿足居民剛性及改善型購房需求,穩定樓市發展。
參與主體與條件
- 參與主體包括有舊房出售、新房購置需求的居民個人,以及具備相關資質的房地產企業。
- 舊房需滿足限定條件,即位於房企收購範圍,且為2000年以後建成的商品房,產權清晰。
- 參與政策的舊房需為2000年後建成,部分老房子無法參與。
支持措施與優惠
- 換房人可與房地產企業參照市場評估價協商確定掛牌價格,簽訂委託協議掛牌出售,並選購該企業開發的新房項目。
- 參與政策的居民,若在一年內完成舊房出售併購買新房,可享受個人所得稅退稅。
- 公積金貸款額度可上浮20%,提升貸款便利性。
- 支持“帶押過戶”模式,無需先還清房貸即可完成舊房出售。
收購主體與樓盤數量
政策引入多家房地產企業共同參與,包括佛山安居、禪城安居、南海優居、順德城鐵、高明空港建設、三水安居等作為收購主體,首批共涉及22個樓盤,多為國企項目。
政策侷限與反饋
儘管政策推出多項支持措施,但部分用戶指出選擇有限,因僅涉及22個樓盤,且舊房條件嚴格,導致實際參與人數可能受限。此外,個稅退稅對部分家庭基本無效,優惠力度仍待觀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