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賄賂還是風險補償?險企被藥品折扣難住了

商業賄賂還是風險補償?險企被藥品折扣難住了

保險公司與藥企之間的藥品折扣爭議

有些政府部門認為,保險公司與藥企之間的藥品折扣磋商,屬於一種商業行為,其作用是讓保險公司與藥企實現風險共擔;然而,也有政府部門擔憂,部分藥企會透過「藥品折扣」作為掩護,進行不當的商業賄賂行為。

保險業面臨的合規困境

作為一家健康險公司產品部業務負責人,他參與設計的這款商業健康險新產品的一大賣點,是打算根據《商業健康保險創新藥品目錄》,將目錄內多款創新藥納入理賠範疇。然而,保險公司對於如何為藥品提供折扣,仍缺乏明確的合規框架,導致業界普遍感到困惑與壓力。

藥企行為與監管措施

過去,部分藥企在出現商業賄賂問題時,常以「個人行為」或「外包公司違規」為由推卸責任。如今,新規已堵上這項「甩鍋」漏洞,要求藥企對醫藥代表的准入、備案、行為進行嚴格管理,並對違規行為進行公開公示,增加監管頻次,限制其參與相關藥品採購活動與簽署醫療保險服務協議。

行業整體趨勢與未來方向

對行業而言,新規擠壓了灰色空間,遏制了不當競爭,推動醫藥行業擺脫「回扣競爭」的畸形模式,回歸以品質為本、以學術為魂的良性軌道,加速「良幣驅逐劣幣」的過程,並助力行業邁向高品質發展。

相關政策與案例

  • 七部門發布《醫藥代表管理辦法》:嚴格防範商業賄賂行為,明確規範醫藥代表的行為與資格,並對違規行為實施風險控制措施。
  • 26家「特別嚴重」與「嚴重」失信藥企:其中25家因送回扣等商業賄賂行為被列為失信企業,顯示當前醫藥領域對賄賂行為的嚴厲打擊。

來源:https://36kr.com/p/3804769745378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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