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逝妻把千萬股權送男閨蜜!他眼紅討「每月45萬撫養費」 遺囑這2字成判決關鍵
案件背景
廣東深圳一名蔣姓女子因罹患卵巢癌於2023年4月過世,她生前立下遺囑,將約3000萬元人民幣(約新臺幣1.3億元)財產留給2名未成年女兒,並將價值不斐的公司股權遺贈給男友人王先生。
前夫提告爭議
蔣女的前夫張先生不滿,認為王先生未盡照顧女兒之責,因而憤而提告,要求歸還股權或支付高額撫養費。
法院判決結果
近日法院判決出爐,駁回張先生的訴求,認為遺囑內容合法有效,股權應歸屬王先生,且無必要強制要求支付撫養費。
關鍵點解析
本案中,遺囑中「遺贈」二字成為判決關鍵,法院認定遺囑為合法有效文件,且未違反相關法律規定,因此支持將股權遺贈給男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