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房原拆原建,還能擴30%
政策支持原拆原建,可適度增加建築面積
《意見》支持城鎮危舊房拆除重建,原拆原建的無需先註銷產權,大大降低改造門檻;改造項目可適度增加建築面積,原則上不超過原建築面積的30%,以完善廚衛、基礎設施、公共活動空間等。
由業主自主更新,自籌資金推進改造
針對城鎮危舊房,支持“原拆原建、增加公服”的改造路徑,由業主自主更新、自籌資金,居民補繳土地出讓金後,可獲得不動產權證。
廣州多個項目已實施原拆原建
例如,廣州北站東側老舊小區微改造試點中,19棟上世紀60至80年代的磚木結構危房,經居民協商,17棟實施“原拆原建”,以提升居住安全與生活品質。
改造後房產增值顯著
有案例顯示,改造費用約1350元/平方米,擴麵價格達34520元/平方米,部分老房改造後實現160%的房產增值,但此類模式難以複製。
政策趨勢:從政府主導轉向居民自主更新
過去以“政府拆建”為主,如今“業主自籌、原拆原建”成為老房危房改造的主流路徑,體現城市更新向居民參與與自主性的轉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