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車25日起乘客全須佩戴安全帶 違例重罰和坐監

香港公車25日起乘客全須佩戴安全帶 違例重罰和坐監

法例要旨

自 1 月 25 日起,所有公車、私家巴士、貨車,以及特別用途車輛的司機與乘客在座位上均須佩戴安全帶。

此規定同時涵蓋駕駛員與乘客的座位安全帶使用,旨在提升行車安全。

罰則與執行

違反者可被處以最高 5,000 元罰款,並可能被判監禁 3 個月。執法機關將就不同車型及情況進行執行與裁量。

適用範圍與補充說明

媒體普遍報導稱,若車輛裝有安全帶,乘客必須扣上安全帶;本規定涵蓋公車、私家巴士、貨車及其他特別用途車輛的司機與乘客的座位安全帶使用。

來源:https://tw.news.yahoo.com/%E9%A6%99%E6%B8%AF%E5%85%AC%E8%BB%8A25%E6%97%A5%E8%B5%B7%E4%B9%98%E5%AE%A2%E5%85%A8%E9%A0%88%E4%BD%A9%E6%88%B4%E5%AE%89%E5%85%A8%E5%B8%B6-%E9%81%95%E4%BE%8B%E9%87%8D%E7%BD%B0%E5%92%8C%E5%9D%90%E7%9B%A3-130049734.html

返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