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資深員工「拒絕尾牙上臺表演」 公司竟然開除他!結局曝光
事件背景
中國武漢一名42歲的工程師已經在公司上班10年,相當資深,但就在過年前卻被公司裁員,理由是「連續曠職3天」。實際上,所謂的「曠職」是工程師拒絕參加公司尾牙舞蹈表演及長達7天的下班後排練。
公司處理與員工反應
該工程師認為公司強迫員工參與非工作相關的表演,違反個人權益與工作自主性,因而拒絕參與。主管認為其「不給面子」,隔天向該員工開具《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理由為不服從公司安排、曠工,屬嚴重違紀。
法律結果
該名員工不服,將公司告上法院。最終法院認定公司行為違法,違反勞動法規,並判決公司須支付賠償金,同時確認員工的拒絕參與表演屬於個人權利範疇,不構成嚴重違紀。
社會影響
此事件引發廣泛討論,凸顯企業在勞動管理中對員工個人權益的尊重與邊界,也提醒企業在安排活動時應考量員工的實際狀況與個人選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