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兩高報告點名富察案定罪!獨列嚴懲臺獨
重點摘要
中國最高人民法院與最高人民檢察院在「兩會」報告中提及對「臺獨」分裂活動的嚴懲措施,點名八旗文化總編輯富察(李延賀)案,並以「煽動分裂國家罪」定罪判刑。
根據報導,富察於2023年返國辦理戶籍註銷時遭中國國安單位秘密拘捕,其案件被列為重大危安案件,並由地方檢察機關辦理,傳聞已秘密起訴。
中國國安部聲稱,《懲獨22條》實施一年來,已依法嚴懲多起「臺獨」分裂活動案件,包括楊智淵與富察,強調堅決捍衛國家主權、統一與領土完整。
上海法院於2025年2月17日判處富察有期徒刑三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沒收個人財產,且其當庭認罪,未提出上訴。
相關案件與背景
- 楊智淵案:中國以分裂國家罪對楊智淵定罪判刑,並強調對臺獨分子嚴懲不貸。
- 富察案:富察為八旗文化總編輯,具滿族血統,2023年返國後遭秘密拘捕,案件被列為重大危安案件。
- 《懲獨22條》:中國國安部發布指導意見,依法懲治「臺獨」頑固分子,形成有力震懾。
來源與資訊來源
相關資訊來自中國兩高報告與多個媒體報導,包括世界新聞、HK01、中央社、關鍵評論等。
